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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君瑋 陳君瑋律師事務所所長 暨 台北同心扶輪社2016-2017社長 | 以法領路,為愛而戰


陳君瑋 陳君瑋律師事務所所長 暨 台北同心扶輪社2016-2017社長 | 以法領路,為愛而戰

婚姻的條件,究竟是性別還是愛?相愛的基礎,究竟是性別還是靈魂?1124公投的出現,讓更多人有機會透過那些你來我往的意見拉扯中,對於婚姻與愛這件事,有了更多的思考與正視。

來自高雄小琉球的陳君瑋,熱情健談,當屬目前國內年輕一代律師裡最積極投入婚姻平權法律推動的其中一位,自他成為律師的那一年起,就憑藉他的法律專業,持續從立法與司法的角度為實現婚姻平權使力。目前他除了在全國各同志中心等公益團體擔任演講者,講述婚姻平權人權與愛滋病防治等議題外,也親自著手舉辦過一系列講座,邀請尤美女、許毓仁、蕭美琴、林靜儀等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委分享觀點。更不要說那些為了婚姻平權訴求而走上街頭的遊行等,陳君瑋更是從不缺席。

在爭取婚姻平權這條路上,無役不與的陳君瑋,見證了許多為愛而戰的拉鋸。「2006年,我稱之為同志文化的復興,那時候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他辦了全亞洲第一場同志大遊行。為了參加那個遊行,大家想盡各種怪招妝扮,激發了很多同志族群站出來。2016年,我們把婚姻平權搬上檯面,爭取權益。接著,就是期盼2019年5月24日順利通過婚姻平權通婚法案。」

從懵懂到一路力挺

當他聊起那些恍如昨日的回憶,正也串成了一段屬於台灣這片土地的婚姻平權發展軌跡。對他個人來說,支持婚姻平權這件事,其實歷經了啟蒙到致力投入的進程,「以前曾懵懵懂懂,連要不要支持我都不太確定,那個時候還是白先勇小說《孽子》的年代,很多東西都只能隱晦地講,好比『這兩個男生很好』,但其實就是同志。」他在回憶起尚在求學那些年時這麼說。2001年,他正式成為律師,並和時任立法委員的尤美女緊密配合,「我們跟尤美女很常討論下一步該怎麼做會比較好。」這群意志相同的人,分踞在不同場域發揮影響力,有人擔任法案的推動者,有人擔任街頭的散播者,而陳君瑋則是憑藉其法律專業,施以助力。

2018年底的公投,使得支持與反對婚姻平權兩種意見正面交鋒。而公投後的結果,將會衍伸出什麼後續發展?「1124公投的效力是諮詢性的公投,意思就是,這場公投是讓人民去表達他們想要表達的意願。」而人民的意願,將是政府執政的參考。這次公投帶出了兩種意願,「一種是愛家,要暫緩婚姻平權;一種是平權公投。相對於諮詢性,具有憲法位階實質效力的大法官釋字748號一出來的那一天-民國106年5月24日,台灣就正式進入了婚姻平權的國度,這是沒有任何人可以改變的。」

正反論辯即具意義

國內婚姻平權的合法性,理當在2017年的「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釋憲案」就已確定,為何需要再透過公投來討論?「大法官解釋在法律位階中是最高的,沒有任何人可以改變,不管是總統、立法院或地方議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全都不能。我們常有一句話說,『可以改變大法官的人就是大法官。』這是因為,台灣的大法官是八年一任期,唯有下一批繼任的大法官可以去改變上一批大法官的解釋。大法官解釋就等同是中華民國憲法的條文,沒有人能夠凌駕憲法。」也因此,大法官釋字748號早已揭示了婚姻平權的合法性,「另外,政變!推翻中華民國政府也可以改變。」陳君瑋開玩笑地補充說。「不管公投結果如何,其實完全不影響婚姻平權的合法性;唯一的差別在於,將會有政治聲浪對未來婚姻平權的實施形成阻礙或助力。」「婚姻平權若通過,意味著諮詢意見與釋字意見是一致的;愛家公投若通過,就表示諮詢意見與大法官釋字意見不一致,原本可以很輕鬆順利同志婚姻,就會多一些阻礙,我猜測會先出現的杯葛就是阻擋領養小孩的權利。」

「很多人問我,『你覺得年底的公投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我認為是好事。因為這讓台灣社會對於婚姻平權的正反意見做一次總檢討。如果檢討的結果是,這個社會的多數人支持婚姻平權,那麼大家就尊重明年524之後的同志婚姻落實;如果公投結果是支持愛家,那麼大家是不是可以去思考在明年結婚照舊施行的情況下,配套措施是否緩一下?」不論如何,去討論才有再去被思考的空間;兩方思辨,社會重新論述,不論最後是什麼結果,都值得被尊重。

奮力爭取只因為愛

多年來和陳君瑋攜手推動平權觀念的重要夥伴整形外科醫師沈彥廷Jimmy,有次在任職高醫期間所遇到的一個醫療案例,令陳君瑋深感震撼,「有天晚上,有名傷患因為按摩時被不慎打翻的精油灼傷皮膚,送到高醫且需要立刻開刀。但這時問題來了。手術同意書誰簽?因為這位患者的家人都遠在國外,當時他的同性伴侶第一時間跳出來說他簽,但那個時空環境完全沒有同性伴侶這種觀念。這種情況下,Jimmy馬上詢問我該怎麼辦?他的壓力在於他只是一個醫生,如果當下同意由患者的伴侶簽字,將來院方一旦質疑他憑什麼簽手術同意書,那這就是違法開刀。我們在溝通後讓院方了解當時的情況,讓傷患進行手術,否則皮膚一旦爛掉就無法補。後來的處理方式是:先由傷患的伴侶代簽,之後再找他在台灣的叔叔從台北南下高雄補簽手術同意書。」在同性伴侶可以被註記在身分證件的2016年之前,曾發生不少令人鼻酸的故事,因為兩個心靈緊密交會的人,卻是法律上的陌生人;上面這個例子至少在陳君瑋與沈彥廷的協力奔走下,才得以讓醫療歸於醫療,避免了因延誤治療而發生不必要的憾事。

說到底,婚姻平權的訴求,是一場為愛而力爭的堅持,大法官釋字748號的出現,不就也正是因為要求釋憲的祁家威,為了能夠一圓與其另一半成為合法婚姻伴侶的鍥而不捨?「愛一個人的重點是,愛他的靈魂而不是愛他的軀體,因為軀體會隨著時間而模糊,而靈魂始終清晰。如果這個論點都大家同意的話,不管我今天愛的是一個異性的人、同性的人,甚至是一個性別不明確的人,意思是一樣的,愛的都是他的靈魂。」陳君瑋繼續說,「你愛一個人能不能帶給他幸福,能不能對他負責,這才是最重要的。」愛,本該是種天生本性的施展,何須如此重重阻力,禁錮了人生而為人的本能。

PHOTO Paul Chen STYLING Tricky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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