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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 走正路 行菩薩道

李永然,大眾心目中的王牌大律師,竟認為訴訟乃不得已的手段,和解才能止惡修善、廣植福田、離苦得樂,退一步真的海闊天空。

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很顯然,孔子並不鼓勵以訴訟作為解決紛爭的手段,他主張運用道德勸說進行協調,兩造方能獲致雙贏局面。「訟」亦是六十四卦之一,《易經》對「訟卦」如此記述:「上剛下險,險而健…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尚中正也。」大意是,興訟非善事,到頭來必定傷人傷己,不得以才為之,倘若誠信不欺,謹守良知與中庸之道,便能趨吉避凶化解窒礙。電影《秋菊打官司》說的正是這個道理,秋菊雖贏猶輸進退無據,勝訴並沒有帶給她任何喜悅。

不過,「訟」卻是律師最重要的「營業項目」之一,經手的訴訟案愈多,代表事務所的生意愈興旺。執業三十餘年,李永然律師堪稱法律界巨星級人物,處理過無數大小案件,許多赫赫有名的政商名流和影視明星都曾是他的客戶。別以為他的成就來自法庭上的無礙辯才與犀利攻防,恰恰相反,李永然的核心價值與《論語》和《易經》全然相符,近年來他更參研佛法,以「不訟而解」為追求的境界,用專業為當事人去惡業結善緣。儘管已達耳順之年,神采奕奕的李永然看起來遠比實際歲數年輕,顧盼之間祥和自在,絲毫不見大律師的懾人威勢。或許見多了人心狼藉,他的眼底除了練達與智慧,還有修行者的通透與慈悲。他與《WE People》分享了自己的理念,以及佛法對他的影響……

WE:能否談談中華人權協會以及身為會長的您在協會的角色?
李:中華人權協會是杭立武先生於民國68年創立的,為我國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以保障和促進《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的理念為宗旨,工作項目大致可分為人權的倡導、人權相關法案的推動、人權案件的關切與協助、人權研究調查、法律服務、國際人道救援、為原住民服務等等。未來,中華人權協會期盼從社會各個層面出發,著重人權教育的落實與宣導,使人權的理念能向下紮根,並引發各界共鳴,尋求建立更普遍的人權價值,讓不同背景、不同族群、不同性別的人接獲的公平正義的對待。

WE:社會上有不少人將「人權」與「自我」混為一談,您怎麼看?
李:把「自我」催眠成「人權」,很簡單,披上糖衣就夠了。以「人權」之名行「自我」之實,講得頭頭是道,還聽得旁人認同追隨,「理盲」莫過於此。若再深究,不難發現「自我」是「我執」的另一面相,而執著利己、貪欲之事,多為欲求不滿的表現,與人權想表彰的「人的尊嚴」大異其趣。「人權」與「自我」的混淆,最可怕的是不知覺的情緒渲染,以及錯誤氛圍的塑造,譬如媒體用主觀且煽動的言語帶動視聽,振振有詞之餘還不感覺自身的不妥與不道德,而所謂的「網民」,則變成極盡嘲諷、羞辱能事的「酸民」,對新聞事件主角造成身心創傷。這是很可怕的「人權」案件,無知與盲目共構共犯。

Text/Julian Kan
Photo/Hedy Chang
Styling/Kevin Cheng
Styling Assistant/Jia Yuan Chang
Make-Up & Hair/Tun Han 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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